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确保资金安全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结合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资金来源与用途
中央预算内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,主要用于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公共服务提升等领域。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:促进经济发展、改善民生福祉、推动科技创新、保护生态环境等。
二、分配原则
1. 统筹规划: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,统筹考虑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,合理分配资金。
2. 突出重点: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,集中力量办大事。
3. 公开透明: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,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。
4. 绩效导向: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,将资金安排与项目实施效果挂钩。
三、申请流程
(一)项目申报
1. 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需按照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,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审核;
2. 方案应包含项目背景、必要性分析、预期目标、投资估算等内容。
(二)审批程序
1. 主管部门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;
2. 组织专家评审会,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;
3. 根据评审意见作出最终决定,并通知相关单位。
四、监督管理
1.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,明确岗位职责,防止权力滥用;
2.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,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;
3.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,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。
五、附则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财政部负责解释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,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通过上述措施,我们期望能够更好地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作用,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。